註:空氣污染物排放量依據空污費申報量
台聚歷年排放管道委託環檢所認證之檢測公司檢測,結果均低於環保署所公告之排放標準。
台聚事業廢棄物清除和處理作業皆委託具有合格許可證之機構依法清除處理。2021 年起依循「事業委託清理之相當注意義務認定準則(2021 年2 月23 日修訂)」,2025 年針對其法規附表二列管項目執行9 家廢棄物清除廠商及8 家廢棄物處理廠商抽查,瞭解其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之操作管理情形,查核結果均符合相關法律規定。
廢棄物管理詳細內容詳見報告書 (P.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