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績效評估執行情形

本公司依據2019年11月董事會修正通過之「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已於2021年1月完成董事會整體、董事成員個別、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績效評估作業,評估期間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評估結果說明如下:

董事會整體績效評估:各大評估面向平均分數均達4.8分以上,評估結果良好。

(評估分數以0~5分範圍表示,滿分為5分。)

為使董事能確實評估、監督公司存在或潛在之各種風險,公司已於2020年12月董事會通過「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辦法」,由總經理室每年至少一次提供董事有關公司風險執行情形及未來風險管理計畫,使其可瞭解公司存在之風險,進而對公司營運策略適時提出更具體的建議。

評估對象 董事會
自評面向
  1.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2. 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
  3. 董事會組成與結構
  4. 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
  5. 內部控制
評估結果 良好

功能性委員會

本公司於董事會下依職能設置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與企業社會責任委員會等三個功能性委員會,負責制定及審核與委員會職責範疇相關之政策,以加強公司治理。

姓名 審計委員會 薪資報酬委員會 企業社會責任委員會
吳亦圭

王克舜

(副主任委員)
陳冲

(召集人)

杜紫軍

(主任委員)
海英俊

(召集人)

企業社會責任委員會

本屆任期自2020年6月15日起至2023年6月11日止,委員成員包括:董事長、總經理、杜紫軍獨立董事及海英俊獨立董事,共計4人。

委員會職權項目:

  • 企業社會責任政策之議定。
  • 企業社會責任策略規劃、年度計畫及專案計畫之議定。
  • 監督企業社會責任策略規劃、年度計畫及專案計畫之落實,並評估執行情形。
  •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之審定。
  • 每年向董事會報告企業社會責任年度執行成果。
  • 其他經董事會決議指示本委員會應辦理之事項。

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2次。2020年共召開2次會議,委員親自出席率達100%。

年度 第一次會議 第二次會議
2022
2021
2020
2019
2018

設置公司治理、環境保護、社會關係等三個任務編組工作小組,如下圖所示:

USI-CSR-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

企業社會責任委員會工作小組年度工作執行重點及次年度計畫

2020年企業社會責任執行成果要點呈報董事會 2021年工作計畫
繼續執行高雄廠五年計畫。 繼續執行高雄廠五年計畫。
完成ISO 14064-1:2018溫室氣體盤查標準。 持續推動集團總部大樓能源管理。
完成工業局智慧化能源管理系統。 本公司高雄廠獲得工業局選為智慧化能源管理系統的示範工廠。
持續推動集團總部大樓能源管理。 持續推動工業4.0與AI能力提升。
2020TCSA企業永續獎評比獲得「台灣TOP 50永續企業獎」及「台灣企業永續報告書白金獎」。 持續推動綠電發展及評估碳費因應。
發行中、英文版2019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參加TCSA或其他企業社會責任獎項評選活動。
其他各項企業永續相關活動,如:2020台聚盃健康減重競賽、節能減碳及節電計畫、社區關懷及社會公益活動。 發行2020中、英文版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持續投入社會公益活動。